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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璞琳

    转发微博。 //@羊村送村长: 🔗 网页链接 这个,十几年前不就有过类似判决么? //@曲晓阳_IP: 这个应继续审理。不论在后外观设計专利在无效程序结局如何,均不影响商标侵权的判断。因而看不到法院为何要中止。被告拥有专利权通常不是有效的侵权抗辩。
    #专利晚自习#如果将其他在先的商标申请为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权利人认为外观设计权利人所生产的产品侵犯其商标权,外观设计权人以获得授权抗辩权利冲突。问题:法院是否应当中止审理,待商标权人对专利权人其他无效宣告处理完毕后再审理,还是直接可以认定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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