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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衡宪

    忠民指难001: 1968年,武宣全县国家干部(包括原县委书记)、职工有113人吃过人肉、人心、人肝。贵县农民陈国荣路过武宣县去赶墟,因长得胖,被一民兵营副营长叫民兵把他活活杀害,挖出心肝,20人每人分了一块肉。女民兵班长陈文留,她一个人吃了6副人肝,还割下5名男人的生殖器泡酒喝,说是“大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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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8年10月初,广西全州县东山公社民兵营长黄天辉召集大队会议,决定采取坑杀的办法,强迫被害者跳坑。地主出身的刘香云在坑口向黄求情,请求留一个小孩给贫农出身的妻子。黄说:“不行”。结果,刘被迫抱着两个小孩(大的3岁,小的1岁)跳坑而死。《我参与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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