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1日下午,广东省律协刑委会和广州市律协刑委会共同举办的新刑诉法培训班上,主讲人北大陈瑞华教授指责贵阳小河案刑辩律师为“怀有个人政治目的的扰局律师”,“扰局律师”成为继“不良律师”后又一加在刑辩律师头上的新名词。@周泽律师 @陈有西 @朱明勇律师 @斯伟江 @杨学林律师 @青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