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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曦

    如果观点之争可以说一个女的是“鸡婆、妓者”而对方不能觉得这是难以忍耐的挑衅,那么这位龟公你的脸皮质量不错。
    @此是燕云 若在美国,一定遭控攻击等多项罪名。她不会因为性别获得“公知”的同情,也不会因为性别而获司法宽宥。因意见不合而施暴,只配遭鄙视;对于犯罪,法律是唯一标准。若要脱罪减刑,律师第一想到的是要证明这名嫌犯有精神病,幻视幻听;或者证明她彼时遭到了难以忍受的挑衅,“激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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