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玩意如果选不同意,是不是就不能用微博了?@深夜走过长安街001 @新语丝之光001 @福州郭律师 @周铁东本人 弄了又臭又长的协议又是说明的,貌似是“保护”个人信息,但是T特可没这玩意(本条已经illegal一次[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