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开」的搜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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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法制办

    【政府法制动态】为贯彻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保证农业行政执法的公开和公正,市农委于近日出台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度规定,行政执法公示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制定,对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水平、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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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

    #法律博客#【兵临法治:钓鱼抓嫖--执法手段和取证上的双重瑕疵】在法治观察者眼中,行政执法应当公开公正,实行阳光下的正当执法。由民警假扮嫖客引诱“站街女”上前交易,大有“钓鱼”执法的嫌疑,违背了执法公开的法治原则,也折射出警方执法在手段和取证上的双重瑕疵。🔗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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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新闻

    【为何警察不能“钓鱼抓嫖”】近日,某地警方由民警假扮嫖客,装上录音录像装备,一举抓获4名“站街女”。此举有“钓鱼”执法的嫌疑,违背了执法公开的法治原则。虽然此类执法取证困难,但这并不构成可以采取“钓鱼”执法的正当理由,手段本身存在重大的正当性缺陷。🔗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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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明之窗

    【阳光执法,公开监督】从10月份开始,我们准备将全市工商部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的所有案件上网公示,欢迎监督,欢迎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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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

    #舒立观察#@胡舒立 :反垄断如何消除“排外”质疑】消除“排外”质疑的惟一办法就是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对待外资、内资,遵守更加规范的执法程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保障被调查者充分的陈述抗辩权利。如此,反垄断才能真正进入常态化。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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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忠信

    法律不准示众。侦查拘捕途中如遇到媒体,用头套、马赛克。//@廖建春caomin2000: 执法公开,与耻辱型的区别何在?
    【绑电线杆的耻辱刑】法制史上有耻辱刑,遗传至今,没长进。文革时抓住小偷、流氓,绑大街电线杆上,公众羞辱,投掷土石块,集体狂欢的场面,最近又在电视台上屡屡重见。幸而没有号召我们都去投掷石块。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无罪推定原则,他们还仅仅是嫖娼、吸毒、泄密罪嫌疑人,不应受羞辱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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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璇R9

    [围观][围观][围观][围观][围观][围观]//@媒体人刘峰: //@中警网安徽频道: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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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如忍俊

    刑事訴訟法比執法規定大吧?賀不是法盲,公安奉旨公開而已,右邊此舉跌份掉價。//@习微博: 链接见右~法盲贺卫方?//@中警网安徽频道: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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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理说不通

    难怪教出来的学生都是小姐 //@汉大赋2013: →_→给力//@习微博: 右打脸及时~//@有啥说啥-小傅: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13年1月1日施行,《规定》称,公安机关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当然这种法规条文你个教授是不屑了解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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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你不能这样做!】刑诉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案件尚在侦查阶段,嫌疑人是否犯罪及何种犯罪皆在未定状态,还须检察院审查,律师要搜集辩护证据,最终经法院二审终审。案件没到检察院,电视台就把嫌疑人满世界游街示众,法律何在?人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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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辟谣与真相

    @贺卫方 狂喷央视曝光郭美美侵犯人权法治】@中警网安徽频道: 《执法公开规定》:“对涉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应主动公开” 🔗 网页链接 请问:公知媒体和律师公开炒作的法院未判决案件数不胜数,你为何一声不吭?对政府不利的你不吭声,对政府有利的公开你就狂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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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斗战雄鸡

    他才在不在乎做真正的学问呢,只要能制造噱头出名就行了!//@合肥人在蓼城: 还法学教授呢?没事多把心思总在业务上吧,叫兽 //@中警网安徽频道: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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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大赋2013

    →_→给力![哈哈]//@edody: //@理科全才匡申升: //@习微博: 右打脸及时~//@有啥说啥-小傅: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13年1月1日施行,《规定》称,公安机关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当然这种法规条文你个教授是不屑了解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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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灯火阑珊

    右打脸及时~//@有啥说啥-小傅: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13年1月1日施行,《规定》称,公安机关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当然这种法规条文你个教授是不屑了解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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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灯摄影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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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文华法律顾问

    洛阳市公安局重庆路分局(这个名称有点怪,各地是“**区分局”,洛阳却是“**路分局”)认为报警记录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但报警记录并不一般,属于《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中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该分局不予公开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难辞其咎!@何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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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老蒋

    执法公开,这个可以有![good][话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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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公安交管网

    #执法公开#【唐山市高清雷达测速附带卡口系统点位明细表】交管部门提醒驾驶司机朋友,请文明行车,遵章守法。🔗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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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al小雅_波亲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公安机关不得向权利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执法信息。请@平安北京 给个说法并#释放黄海波#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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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X公开联盟

    【河北省出台公安执法公开目录】河北省省公安厅编制了《河北省公安机关2014年度执法公开目录》,涉及警务公开、办案公开、行政管理公开、网上办事公开等4类60条,确保年底之前全面完成《执法公开目录》确定的各项执法公开任务。今后,酒后驾车等行政处罚记录,或将网上可查。🔗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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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公益联盟

    个案执法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在制度理念、程序设计等方面存在着历史的错位。前者核心在于围绕当事人个人权利建立起监督机制,后者着眼于整个社会治理中的民众的参与互动机制。具体到程序上,前者体现为告知、送达等,公开是单方性质行为;后者公开表现为主动公开,民众申请被动公开,互动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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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滑力加01

    此次是城管先动手打人。主因是对城管执法拍照问题,类似执法机关不允许拍照引引发的冲突十分常见。不解决公众有对执法行为有拍照权,类似冲突就永远不会避免。司法公开,执法公开,公众对执法行为拍照应当明确规定为合法。执法冲突必然减少。此次城管被反打,是城管不文明执法行为太多,积怨太深要化解
    【子夜微评】国内近期发生多起城管与市民暴力冲突事件,引发舆论关注。不可否认,一些城管队员执法简单粗暴是导致冲突的重要原因,但舆论简单的“一边倒”指责也把城管污名化了。城市管理的缺陷,直接兜底的是一线城管队员。规范执法是必须,但更应加快城市管理顶层设计完善,从源头疏导矛盾。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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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基解密--负责自己

    @赵宪君: 我建议围观的律师和网友不要和李天一强奸有理的水军辩论,我们围观无非是要监督人民法院不要照顾名人搞暗箱操作和枉法裁决,事实证明我们的担心是多余的,两审人民法院都是秉公执法、公开解答了社会关注此案人的疑虑,我们就撤了吧,跟那些不懂人语的水军辩得清吗?人家有水费,我们有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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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宪君

    我建议围观的律师和网友不要和李天一强奸有理的水军辩论,我们围观无非是要监督人民法院不要照顾名人搞暗箱操作和枉法裁决,事实证明我们的担心是多余的,两审人民法院都是秉公执法、公开判决、公开解答了社会关注此案人的疑虑,我们就撤了吧,跟那些不懂人语的水军辩得清吗?人家有水费,我们有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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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蹄莲9199

    执法公开化,人民权利化。
    【公安部长: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日前召开。部长郭声琨会上要求大力推进执法行动公开,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等新模式,真正把执法活动置于阳光之下,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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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陵闲人

    同意征收。但:1.起征点应该动态,以10%最富者中"最穷者"的财产持有量为基点,或以20%最富者的平均持有量为基点。2.税率不妨高些。3.严格执法,公开通明。
    #观察#【遗产税之忧】美国2011年时,个人遗产税的起征点为500万美元,夫妇是1000万美元,税率降至35%。因而,这基本是一个和中产以下家庭无关的税种。如果国内真是以80万元起征,那就意味着遗产税成了很多中产者的新负担。这就不是调节收入分配,而是涉嫌与民争利了。(新京报)🔗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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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台商投资区消防大队

    #工作动态#【消防大队公开向社会述职述廉】9月25日下午,泉州台商投资区消防大队召开“2013年度消防监督执法公开述职述廉大会”。机关单位代表、廉政监督员,社会单位代表20多人参加了大会,并认真听取大队执法人员的述职述廉报告,根据单位及执法人员个人述职述廉情况分别填写了《述职述廉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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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风的足迹

    民主的本质并非局限于政治层面,在经济领域上,民主是让市场经济真正回归到发展机会公平、执法公开透明的公平市场化中去,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政府背景企业,不管是国企还是央企,都是权力垄断下官与民争利的“市场经济黑社会”,民众这是在经济腾飞时却实际收入下降的根本原因,也是社会动荡原因所在
    【苏联有多惨的数据】:韩国民主元年:1979年,人均1500美元,2012年为23000美元。台湾民主元年:1989年,人均为5000美元,2012年人均20000美元。日本民主元年:1950年,人均112美元,2012年人均46000美元。俄罗斯民主元年:1989年,人均低于200美元,2012年,人均为12700美元。@俄罗斯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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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峡都

    问:[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关绍斌:为什么执法公开变成了秘密处决,是不是有什么猫腻,把器官盗卖了呢?][吉林卢雪松: 由注射改为枪决的原因?] 答:[寻找呼兰大侠: 注射死刑后,器官无法使用;枪毙前一晚,犯人会被注射情绪稳定和防止血液凝固的制剂,为什么大家都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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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关律师

    为什么执法公开变成了秘密处决,是不是有什么猫腻,把器官盗卖了呢?//@随便不说话: 刘志军案和曾成杰案,两把死亡号角同时奏响,发出了极不和谐的颤音,引发了社会巨大的恐慌,即使象薄那样的高官也将颤抖!除非入常,否则没有人会有安全感!
    【死】曾成杰死前竟不能与家属见上一面!请问法院:1.帖子“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是否有违人伦?为何不能善待将死之人?2.能否出示对曾及亲属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3.能否出示曾及亲属未提出想见最后一面要求的证据?4.中华历史上哪个朝代有这样的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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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政铲腐

    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今年第一天开始实施。你怎么看?🔗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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