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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点江山V: 济南案还有一个巨大的荒谬就在于若果贪污受贿属实,那古应与薄为共同罪犯,共同列为被告人,那么为什么只单独对薄列为被告人?而不把古也列为被告人?就是因为若果共同列为被告,那古就必须作为被告人出庭,同时古也就没资格做对薄的指证啦!这就是剧本庭审编剧部分的荒谬所在。 原微博 xzdww5
[泪][泪]想到书记就是难受/@达达老师V15: [心]//@杜有挠新闻插播: 一颗红心照党明//@日全食2-A: //@静虚村易学: //@独孤A-10: //@蔷薇花的守望: //@我L们不曾离开: //@A胥黎名1: [心]//@无字天书石头刻: //@极地-鲨-: //@冰山雪莲花33: //@心痛无言2013-7: 转发微博 展开全文原微博 xzdww5
//@两江一片红: //@黄河-太行: //@侠骨柔情的杨华: 【一张图让你读懂薄熙来案】 原微博 xzdww5
//@新豪哥: //@真理与大炮: //@夜半听泉声: 不要让法律审理故意复杂化:复杂化了只能让促使违法犯罪者更肆无忌惮!更狂妄和猖獗……! //@ZHENGHEIBAO: //@司马南: 我强烈要求吴法天先生出庭作证,法庭拒绝了我的要求。于是,一时悲从心起,不禁仰天长叹,我辈井底之蛙,如何偷得了井盖儿? 展开全文公诉人指控司马南偷井盖儿,吴法天说亲眼看见了,染香说吴法天那天确实在街上,孔庆东说染香那天确实一直跟我在一起。于是法律党认为公诉方已经形成证据链,铁证如山,无论司马南如何辩解,都属于矢口抵赖,偷井盖儿已经是事实。这就叫司法公正,法律万岁! 转发 4762评论 1632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