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实本来早就存在,只是外人还不明白,等着法律给出答案,当事人及其家人难道还不清楚自巳是不是侵害了他人?非要等法律来定论?典型的药庆卫不道谦狡辩理由。如果自巳觉得没有侵害他人,法律定论了也不会服的啊。//@兰和律师: #李天一#道歉的前提是侵害事实的存在,在事实存在尚无定论的时候,谈道歉展开全文
向 @兰和律师 提问: #李天一#兰律师,我一直很不明白,为什么李天一一家不是虚心的道歉,恳请受害人和社会的原谅,而是一再的挑战社会的底线,而您好像成了这一挑战行为的帮凶!!!您怎么看? 🔗 网页链接 - 法律明文不能公开的案件没有公开难道就不公正吗?莫非国家的法律要因李天一而修改?这不就偏袒了吗!//@兰和律师: #李天一#公开的用意不在于偏袒,而在于公正。李某而言,如事实存在,犯到哪,办到哪,绝不希望任何袒护;如另有隐情,也希望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办案。法院昨日表示会
对 @兰和律师 提问:如果判决结果是李XX确实犯了轮奸罪,李家会服从判决结果吗,或者继续上诉为他洗脱罪名 🔗 网页链接 - 你只是发布而巳?听起来好象你就是梦鸽的一条狗。她说什么你就做什么,你当什么法律顾问,你不是律师吗?你不知道她的要求是不合法吗,是通不过的吗?明知是通不过的要求你还发布!真是一条被钱收买的狗//@兰和律师: #李天一#这是梦鸽女士的本意,没有任何所谓的策划,我只是负责发布而已。因为于展开全文
- 你都已经非常欣慰了,指导了李家的辩护律师还不过赢,难道还想继续指挥法院判案?你应该自荐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那也不能就你说了算吧?!
发表了博文 《李天一案微澜:曲解与回复》 - 李天一案微澜:曲解与回复 7月23日,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发布新闻称:“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对于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经核实,该消 🔗 网页链接 - 就是一个自已想写又写了的庭前记录,你就欣慰的?如果没有得到法院的落实你有什么欣慰的?!相反应该感到悲哀和绝望吧?!
发表了博文 《李天一案微澜:曲解与回复》 - 李天一案微澜:曲解与回复 7月23日,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发布新闻称:“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对于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经核实,该消 🔗 网页链接 - 兰和你的意思是李家的辩护律师都要听得指挥?不是你一再提出那个建议,辩护律师是想不到也不会把那个建议写进庭审记录?你欣慰辩护律师终于听了你的建议?你这么历害,为什么只是个法律顾问呢?应该换成你当辩护律师啊!这样你会更欣慰的。
发表了博文 《李天一案微澜:曲解与回复》 - 李天一案微澜:曲解与回复 7月23日,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发布新闻称:“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对于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经核实,该消 🔗 网页链接 受当事人孔庆东先生委托,现将孔庆东先生关于关凯元诉其名誉侵权一案的民事上诉状公布。让广大民众了解事实真相。民事上诉状 发布 🔗 网页链接 )
- 请药庆卫的代理人嘶哑老汉来看看张晶儿子的画,也许他也可以要他儿子画几张,这样的话他的非得死公司也许就起死回生了,也就用不着他的独子去给杀人犯之父当干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