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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算不算白色恐怖……//@吕俊律师: //@何兵: 如果这都刑拘,央视每天要换一名台长。
    【记者被长沙警方带走,新快报将全力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曾连续发表多篇批评中联重科报道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日前在广州被长沙市公安局带走。新快报官方微博回应称,关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一事,新快报将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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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有五户共有宅基地100平方,水塘一个(有土改时房产证),现在因拆迁,政府不予赔偿,怎么办//@吕俊律师: //@法制洋葱头: 浙江提出的错案终身追责也被中央采纳写进了文件。//@望火楼2012: 还是浙江,浙江公安率先提出取消执法办案指标,也值得一赞!//@周泽律师: 浙江高院为树立司法权威作出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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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高院国内首判强拆败诉】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羊毛衫市场的房屋被强拆后,老百姓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被驳回;提起行政诉讼,又被驳回。上诉后,浙江高院8月15日终审认定:雇人强拆房,政府要担责,判鄞州区政府败诉,责令重新作出复议决定。齐奇院长,独立司法敢为人先,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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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嫖娼的值得用国家电视台这么花精力去宣传吗?是想达到那种目的?政治?批判?贬低?还是杀鸡儆猴…… //@阿玉liyujing: 薛蛮子嫖娼——一个国家电视台在8月29日新闻联播、东方时空、新闻1+1、24小时节目黄金时间反复播放一个嫖娼卖淫的,让人吃饭时有呕吐的感觉的新闻,明白的大人知道是在批判薛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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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央视《新闻联播》以3分钟时间,播报薛蛮子涉嫌聚众淫乱新闻。新闻中播放嫖娼现场视频。我想如果新闻联播能从报道薛蛮子如何嫖娼的三分钟时间拿出三十秒来通缉挖孩子双眼的“疑犯”的话,想必今天早晨“疑犯”就落网了。难道薛蛮子嫖娼的危害大于“挖眼睛”?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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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录者陈宝成 之事,最精彩的点评】@吴稼祥 :“假如一个强盗到你家抢劫,你把他反锁在室内,然后报警。警察来了,说你非法拘禁他人,将你拘捕,你会怎么想?警匪一家呗。”[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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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暴力抢尸也是依法吗?简直就是笑话,是讽刺,是丢人现眼//@头条新闻: 湖南临武县长称瓜农尸检正在进行中,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临武小贩之死#临武县发布会现场:临武县县长贺遵庆称,尸检正在进行中,由郴州市法医进行尸检,等尸检报告出来后,会配合调查结果,进行责任划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本报记者 禹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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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名幸存者指认陈水总纵火,十分钟整车烧完,47人死亡,看到点火的还活着,谁死了?需用多少汽油十分钟可以把一辆大客车烧完?家有残留汽油桶,我家也有,难道我也是嫌疑人?
    【厦门警方公布陈水总犯罪证据】厦门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了“6.7”公交车放火案确认陈水总为犯罪嫌疑人的主要证据:起火点提取到手拉车编织袋残留物,为陈水总离家登车时携带;陈家有残留汽油铁桶;多名幸存者指认陈水总在公交车上纵火;笔迹鉴定,致妻女两封绝笔书系陈水总本人所写。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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