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jiahuiqu的头像

jiahuiqu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jiahuiqu

    回复@Alex_and_me: 这就是新快急眼了的原因,对一个远离民生的重工企业连续长时间多篇幅负面报道,这不只是一个记者能做到的,看着吧,更大的地震在后头呢。
    【《新快报》记者被刑拘事件追踪】23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记者的职务行为是否适用“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可以越过其单位直接对本人进行拘捕等问题引发热议。对此,中国记协相关工作人员称已知悉此事,并已介入调查。(详见长微博)@新华社中国网事
    1. 微博附图
    转发 2961评论 96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jiahuiqu

    回复@冰河茶楼: 这个罪名是果,收钱是因,打个比方:警方以渎职罪抓了某官,但在起诉时查明因收钱而渎职,尽管受贿罪名可能更大,但你不能说警方以渎职罪抓捕是错的吧。 //@冰河茶楼: 但是警方公布的就是这个罪,如果到时候弄出其他罪名,警方更加不好收场,“先抓后审”更落人以口舌
    【《新快报》记者被刑拘事件追踪】23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记者的职务行为是否适用“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可以越过其单位直接对本人进行拘捕等问题引发热议。对此,中国记协相关工作人员称已知悉此事,并已介入调查。(详见长微博)@新华社中国网事
    1. 微博附图
    转发 2961评论 96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jiahuiqu

    回复@郭星星925: 玩法律的那个心里不清楚?一个广东的媒体咬住一个湖南的装备制造企业不放,这里面没有利益你信吗? //@郭星星925: 微博律师们这次居然没有集体声援,其中必有蹊跷
    【《新快报》记者被刑拘事件追踪】23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记者的职务行为是否适用“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可以越过其单位直接对本人进行拘捕等问题引发热议。对此,中国记协相关工作人员称已知悉此事,并已介入调查。(详见长微博)@新华社中国网事
    1. 微博附图
    转发 2961评论 96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jiahuiqu

    回复@冰河茶楼: 中联起诉只能是这个罪,警方抓人用这个罪不代表没其他的,看着吧,搞到现在,一定是查个底掉的节奏。 //@冰河茶楼: 如果记者收了黑钱,警察以商业贿赂罪抓人还差不多,可是现在警方现在抓人的罪名是损害商业信誉罪,搞的不伦不类
    【《新快报》记者被刑拘事件追踪】23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记者的职务行为是否适用“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可以越过其单位直接对本人进行拘捕等问题引发热议。对此,中国记协相关工作人员称已知悉此事,并已介入调查。(详见长微博)@新华社中国网事
    1. 微博附图
    转发 2961评论 96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jiahuiqu

    中联重科早已起诉到法院了,应该是拿到过硬的证据了才采取的措施,各路人马是要把这个记者往死里整的节奏,进去了就不会只追究中联这一件事。又一个人血馒头。 //@张鹤慈: 这件事如果是告到法院,而不是警察抓人,后果会好的多。利用法律维权是可以走法律程序的,我现在还没看出来有必要先抓人。等事态
    展开全文
    【《新快报》记者被刑拘事件追踪】23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记者的职务行为是否适用“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可以越过其单位直接对本人进行拘捕等问题引发热议。对此,中国记协相关工作人员称已知悉此事,并已介入调查。(详见长微博)@新华社中国网事
    1. 微博附图
    转发 2961评论 965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