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ima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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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者公益联盟: 当代窦娥。怒转。 //@历史断片: 堪称奇冤!一个11岁女孩竟然被强迫卖淫百余次!!!什么概念!谁没儿女?[抓狂][抓狂][抓狂]嘿!MLGB的这就能生生的发生在一个国度!不明白!@章立凡 @袁裕来律师 @袁腾飞 @纪许光 @文史女教师 @云飞说事 @丁来峰 【唐慧冤屈就是每一个人的冤屈】一个11岁女孩被强迫卖淫百余次!什么概念!谁没儿女?报案不管,亲自侦查,找人扮嫖客得救女儿,靠下跪,上访才逼迫永州公安局立案侦查。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满,六年里去北京三十多次,省城数百次,政府花百万维稳费用在她身上,这样的女人你们竟然劳教她?不明白!耻辱! 展开全文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huima2341
//@丰乳肥臀v: 居然有嫖宿幼女罪![怒骂] #一点建议#:凡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者(且无论未成年自己是否愿意),一律按强奸罪惩处!虽然刑法早就对此有规定,但现实中的“嫖宿幼女”等奇法怪律,却让这条法律条款大打折扣,故提出建议:废除嫖宿幼女,一律按强奸罪惩处!同意者转。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