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律师: 一个省级检察院发的普法帖,竟然给删除了!这条消息,应该发到人民日报上去。@人民日报 @新京报 @南方都市报 @潇湘晨报 @东方早报 //@周泽律师: 我就知道,这条微博会被作者删除,先复制了。哈哈哈哈。检察院也怕公安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微普法#打击网络谣言犯罪需程序合法、罪名准确#对于打击网络谣言,必须要以合法的程序和准确的罪名来打击犯罪。对于网络造谣,刑法上主要应根据三个罪名来立案,即"诽谤罪"、"诬告陷害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应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