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自行车论坛: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單車雜誌: @車天車地車大炮____明唲 这个女的叫郑媛媛,家住在马家砖瓦场山上12区!在延安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凤凰大队当协管员,他的叔叔叫郑世国,在延安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的党委书记!
#车友干预#呼吁各界车友联合起来!法律界车友能伸出援助之手!刑法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