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是中国大陆公民旅游的一个目的地。据说迪拜以可能卖淫为由,对中国大陆12-30岁申请赴迪拜旅游的所有单身女性另外收取400元费用。不知此事是否属实。如是,凡是申请到迪拜旅游的大陆30岁以下女性,在缴纳这400元额外鉴证费时,其尊严就受到了侮辱,等于接受了对方对你前往迪拜可能是卖淫的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