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不是真凶,孙维等人在朱令被投毒之后的不作为等于包庇罪犯, 比真凶更可恶。//@金灿灿U: 哈哈,谢谢律师同仁的鼓励!//@商法律师曹军: 这个文章确实有意思!在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之间,你会相信哪个?我觉得推理有理。
孙维,不怕你声明什么,只怕你什么也不声明。孙维的声明里问题非常多。大家知道人的思维有从自己立场角度出发的一种定式,一个犯过罪实施过投毒行为的人,与没有投过毒的人,思维的角度和方式是不(详见长微博) ... 🔗 网页链接 (分享自 @长微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