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__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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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就看到熟悉的名字……@沈卓盈jesssum 我在:香港湾仔区 原微博 Ken__Law
@沈卓盈jesssum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收藏的微博是jess姐果晚渣车去妈咪屋企食饭……跟住路途上爆左胎……心情好down...之后又发左另一条微博……“无晒心情了”……呵呵……回想过去,微博真的记录左我好多回忆……加油啊jess姐……劲撑你啊…… 原微博 Ken__Law
//@Fan飯_: @pingpingz11 //@stephen-cs: 其实,朋友就是这样,无需想起,因为从未忘记。 朋友不一定要门当户对,但一定要同舟共济;不一定要形影不离,但一定要心心相惜;不一定要锦上添花,但一定要雪中送炭;不一定要天天见面,但一定要放在心里。友情最可贵的不是曾一同走过的岁月,友情最难得的是分别以后依然会时时想起。其实,朋友就是这样,无需想起,因为从未忘记。(@一句掏心话) 转发 2097评论 116 原微博 Ken__Law
原来Ken__Law在异性眼里的第一印象是这种类型啊!哈哈~~赶快来看看你在异性眼里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吧:🔗 网页链接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