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君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IP君
//@大柚子酱酱锵: //@青染家的绝阳: 妈蛋! //@墨家道具组Hana花娘: 妈蛋禽兽!这罪名就是等着给这帮畜生兜底的吧!////@卑鄙马维斯: 我还是没明白当初特意单设一个罪的初衷是什么//@快乐是必须滴: 可以不废除,改成比强奸罪判的更重就行。[怒] 【再次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海南一校长与官员携6名幼女开房#[怒]这一段连续报道幼女被嫖宿,庄哥再次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一次转发、一次希望,废除"嫖宿幼女罪"保护我们的女儿![话筒]请大家大力转发!!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