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欲封杀“W”商标未遂 告商评委终审败诉】北京市高院认为,麦当劳不能证明其在“W”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已在大陆构成驰名商标。“W”商标使用范围是非贸易业务的专业咨询等服务、包装设计、服装设计,与“M”商标核定使用的餐馆等服务差别较大,不会造成相关公众误认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