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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豌豆-豌豆: //@GZer_Sean: //@容易生气的驴: //@北京厨子: 案中案。//@高春辉: 转发微博 【声明3】作为朱令令的代理律师,本人依授权于2013年5月9日12时左右向北京市公安局寄送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北京市公安局“结办”“朱令令案” 的事实材料依据、规范性文件依据以及相关程序文书资料等信息;对该案中“不予公开的相关涉密材料”的密级及保密期限予以公开。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Ele_VEnd-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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