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安息,永载史册】1981年1月25日上午九时,特别法庭以“陷害毛主席篡党夺权,迫害老干部企图复辟资本主义,破坏文化大革命。”三项罪名判处江青(李云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983年1月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1年5月14日“自杀身亡”,5月15日安葬于北京西山福田公墓东南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