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叶霞波: 呵呵,我的想法简单点,没你想象的严重,这个量刑点是比较低,但立法我认为是好事,比方说假如一人已婚,有人凭空捏造说他包二奶,导致离婚了,你有什么想法?开一公司被污蔑卖假货,你又怎样想呢?不能说为了娱乐而伤害他人吧!
【两高司法解释:诽谤信息被转发达500次可判刑】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微评:老衲发的主帖阅读数几乎都在10000次以上,坐等蹲大狱!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