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动车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我,并非刘志军和张曙光,原因如下:1、我作为铁路界的良心,未能向铁路界人士宣传普世价值,其罪一。2、我未能推动中国铁路私有化,其罪二。3、我多次陪同张拾迈教授考察印度,但从未向公众宣传印度铁路的优越性,并使张教授罹患严重的胃病。其罪三。我表示我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