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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8月15日《香港文汇报》刊登了蒯辙元《环球视野:一部难得而及时的著作——读郝铁川博士新著<香港基本法争议问题述评>有感》一文,对郝铁川教授新著重点围绕香港社会对《基本法》的一些争议问题所进行的拨乱反正的阐述,予以高度评价。详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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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貌似“中式污染”全球化了。//@思达逸语: 沙尘暴横穿太平洋了?[疑问]
    #本周精彩回顾#【视频:美国加州的“中式污染”】北京的沙尘暴可以随着太平洋气流,在四天内到达加州。研究人员发现,加州空气中大部分的PM2.5颗粒来自亚洲,特别是中国。当污染变得“全球化”,西方也应当反思。这已经不是亚洲自己的问题。🔗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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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志铭的微博: 【小小的想法】希望也相信周首席任内一定能实现:穿法袍,开法庭,审案子!
    【有趣or奇怪】网上有前首席大法官肖扬的制服照,居然没有搜到前首席王胜俊的制服照,也没有现首席周强的制服照。往事不可追,现首席可要留意,如没有,赶紧补上,关系角色认同,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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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微博。
    【中国式专家证人出庭】新刑诉法规定,控辩双方均可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即专家辅助人出庭,目标很明确:促进控辩双方力量的平衡。公诉方和被告方都可以请专家辅助人出庭,不过,就目前控辩双方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新规对于后者的意义更为重大,专家坐哪边很重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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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范忠信: //@吴家清: 从法治公理的角度看,作为根本法、高级法的宪法,其效力当然高于国内一切文件(包括中办文件在内),童老师的话荒谬绝伦,极易驳他个体无完肤;然而,从我国近60年的实际情况看,童老师的话又是绝对真理,谁也驳不倒它,因为事实胜于雄辩。 //@范忠信:
    【我在刚才转发微博时发了这样一条评论,盼有人批驳】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效力,绝对抵不上中办一纸文件——这就是必须改革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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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笑侠:回复@Omanipadmeh-陈弘毅: 立法会通过的香港《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 (今天 22:15) //Omanipadmeh-陈弘毅:香港是否真的有这样的法律?我很怀疑,至少我没有看到香港传媒有这样的报道。请问消息来源是什么? (今天 22:14) //@孙笑侠: 这奶粉又不是白粉(@俏花旦耍花枪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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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可以限购奶粉,但居然动用刑罚,违例者定罪罚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如要纠错可考虑此条款涉嫌违背“比例原则”。政府手段要与目标保持比例,不能用大炮打小鸟,杀鸡不能用牛刀。公权行为应以达到行政执法目的和目标为限,尽可能使相对人权益遭受最小的侵害。你固然有立法权,但你无权立苛政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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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manipadmeh-陈弘毅:法学乃追求正义和正气的学问,愿“法律人”共勉。//@孙笑侠: 回复@我苦樂知多少: 原东吴大学校训 (今天 13:08)//@孙笑侠: 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 (今天 13:44) //@孙笑侠: 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
    办大学、聘大师、营造学术环境,这样才能激发青年人的创新潜能,使之日后不仅能服务于祖国的法律建设,而且能跻身于世界法学人才之林,展现中国法律人的风采”。我人虽坐在‘提篮桥’阴暗的牢房里,心里却亮堂堂的。盛芸:法学家盛振为先生晚年的思考_共识网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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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永坤微博:学问永存!//@孙笑侠: 林端所做的工作是:跨时空穿越中西,以西学解读儒家,借社会学研究法学。 (2月1日 20:34) //杨开湘:论文集《儒家伦理与法律文化》比较典型。 (2月1日 20:22)
    奉港大法学院陈弘毅教授 @Omanipadmeh 之托,转发林端先生遗愿,由林先生太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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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客观态度,研究宪法与宪政诸问题,析理只求其真,论事只求其实。 ——自孙笑侠《60年前<宪政>月刊的人与事》。🔗 网页链接
    1943年国民党十一中全会提出宪政民治,黄炎培张志让等人认为有必要从文化思想上尽力促进宪政,于1943年11月29日在重庆打铜街原交通银行二楼召开发起人会议,商谈宪政创刊。杜月笙与黄炎培是同乡(有人说是浦东同乡)又是好友.《60年前《宪政》月刊的人与事》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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