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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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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律师看过来】今天上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不公开审理案件代理工作研讨会,认为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存在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不当发表贬损同行的言论等行为,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及声誉,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均造成了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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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说法#【新闻中频现的"庭前会议"】庭前会议制度是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设的程序。随着刘志军案、薄熙来案的审理,“庭前会议”渐渐进入公众视野。那么何为庭前会议?何种案件需要庭前会议?最近几起热点案件的庭前会议又做了哪些工作?带着这些问题,猛戳下图,揭开“庭前会议”的真面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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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暑假,女儿一直为我们做晚饭,今天她在QQ留言:"我要活活被洋葱辣死了",然后就出现了一张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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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中院于2013年8月22日8时30分公开审理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借由新华社紧跟其后的正式电稿,新浪腾讯搜狐网易凤凰网均是第一时间将这则消息推向首页顶端。虽然全文只有不足百字,但已经足够好事者依据三项罪名开设地下赌局:会判15年?20年?🔗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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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淘宝网上开一个小店,然后早起晚睡、反复刷屏、苦心经营地积累信用度的店主们似乎更像是开了一个属于他个人的修行站,“山顶暴晒的普罗米修斯”“菩提树下的佛祖”“十字架上的耶稣”和“沙漠潜思的穆罕默德”,这些先知都有过幽居独处的苦行生活。 🔗 网页链接 (分享自@新浪视野 iPa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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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入色友群,见一张出神入化的照片,供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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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钟律师:这袍子束之高阁已有十年之久,会不会烂了?
    赞!『五月起徐州律师出庭须着律师袍 违反规定者将被行业处分』🔗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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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钟律师:看了评论大部分猜测是李庄,如果是他?他目前已不是律师,其行为置自己于绝境,而非"置律师业于死地",还是有些区别。
    前律师落难时,全国律师气不过,为其呐喊鸣不平,维护律师业尊严。出来后其未恢复律师身,却做起法律掮客的买卖来了,且是大买卖。去年俺就听业内人士反映其最近两年很不堪:大揽刑事案件,个案收费极高,超乎想象,且向当事人吹嘘在帝都有神马关系。这是置律师业于死地的恶行,不能沉默,必须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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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心人皆有之,但施善得有善法,并不是骗法高明,而是施善不得法,应以其所需而为之,不应施之以银,善者施于银,易纵骗子横行天下。@丁香ZC @第十次催眠 @我是UP中的小太阳 //@陈钟律师: 地球人都知道,已经是个常识,你再赌也是输,你是在纵容和滋养这些骗子,从某种意义上,你在做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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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我被骗了,也许我帮了两位陌生人,在我掏出100元给人家买饭之前,我已经预料到被骗的风险,已做好各种评估:1、有99.99%的概率,是个骗子。他们自认为很轻松地骗了我,他们也会用同样手段骗很多人,迟早有一天,他们会因此付出代价。2、0.01%的概率,情况属实,确实有难,我在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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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房产税的法理之争 绕不开产权问题』李炜光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 朱征夫 全国政协委员、法律专家 贾康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 刘尚希... 🔗 网页链接 (分享自@新浪视野 iPa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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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东品指出,司法解释是对法条技术性、操作性的释法,不是立法,如果解释超出了范围,特别是对刑诉法原则性的东西进行了改变,那就变成了立法。法院可处罚律师6个月到1年不得执业,就属于明显的扩权,“是非常荒唐的. 🔗 网页链接 (分享自@新浪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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