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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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造梦家"这个说法。 //@蓉格儿Christina: 回复 @时尚品牌电子商务观察: 认同... //@时尚品牌电子商务观察: 回复@蓉格儿Christina: LV的“创意”并不稀奇,奢侈品品牌一向都是造梦专家,只不过借用了社会化媒体工具,把这个梦得轮廓和内容勾画得更清晰明了,有迹可循 展开全文LV 的博客(NOWNESS)营销:这个博客连LV LOGO 都没有,但是却处处让读者嗅到LV的气息。每天博客都会推出一个有关时尚、艺术、文化或者旅行的主题;展现的方式是短片、文字和图片;表达内容并不和产品消费相关,而是鼓励读者去挖掘美并取得灵感。LV 摇身一变成了内容提供商、生活方式倡导者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