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消法》亮点之二:赋予消费者一定程度 “后悔权”。 新《消法》第25条针对远程购物方式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赋予了消费者七天“后悔权”。由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等商品除外。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上海工商 @上海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