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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如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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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上举报别人卖淫有立功,给你降到5到7年。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编故事,还编得不好。若李天一无罪,我明天就去街上,见到美女就摸一把!强奸都无罪,何况猥亵?!//@刑法韩友谊: 法庭审的是证据,不是故事。真心为他们的辩护策略捉鸡。
    【李某某二审称未参与强奸:当时接妈妈电话去了】据知情人士介绍,李某某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强奸,而且自己压根没参与,一审时他解释称自己喝醉了、睡着了。昨日二审时他又解释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出门接了十多分钟电话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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