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将非法排污与刑事责任挂钩,不能光靠舆论,法制是王道。//@公众环境研究中心马军: //@涂建军: [汗] //@梅德文: //@巴松狼王: 没错,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造成污染的经济诱因。所以,就是要让严重污染、破坏环境的人倾家荡产,修改环境法是否成功,检验标准之一,就要看它有没有这样的效力[抓狂]
一个老板如果建污水处理设备需300万,建成后年运行成本100万,而花几万元打个井向地下排污只需缴纳7万元罚款,他会如何选择?华北平原查获的88家地下排污企业共罚款613万,户均7万,无一被追刑责,这是鼓励还是处罚?人们最担忧的是,相关部门为罚点款养临时工往往更偏爱排污的企业!@薛蛮子 @孟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