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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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有用吗?答,没用。但,这是一种行动,一种守候和陪伴,一种信念和精神,虽然苦情,也足够悲壮,每一个了解内幕的人会从心底震撼,也会扪心扣问,在这个事件当中究竟发生了什么。时间会最后给出答案,过程却是必然,见证这一切吧。@魏汝久律师 @五瘟使-2 @疆海无际 @陈有西 @迟夙生律师 展开全文原微博 袁军律师
学法不吁求民权,不张扬言论自由,不学也罢! 一个本身问题多多的两高解释,擅自类推将网络言论纳入寻衅滋事罪,这恶法本身又被作恶的宽泛执行,例如张家川针对争议命案的少年质疑发帖,例如长兴对仅仅意见表达的惩罚,这就是恶上加恶。但最让我愤懑的,还是很多,甚至包括一些学法律的为此洗地的言论。学法不吁求民权,不张扬言论自由,不学也罢。 转发 659评论 132 原微博 袁军律师
刑事案件庭审中,在认为法庭审理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合理意见不被法官采纳的情况下,律师选择了主动退庭。现在的问题是:律师的主动退庭行为在法律上究竞应该如何界定,该行为等同于拒绝辩护,还是一种正当的抗议行为?@疆海无际 @我是赵律师 @五瘟使-2 @vivian-victory @kathy小诗子 @杨涛律师 展开全文原微博 袁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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