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晨报周刊 给我一个明确的解释!为什么我的照片会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出现在你们这期的周刊上?为什么文字和图片还完全不符合?你知道我几月几号结婚的吗?什么叫迫不及待坐进婚车连脚都没收进去!你家坐车不开门啊?你们这样算不算侵犯了我的权益?你们作为媒体人是不是应该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