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吐槽无力,还是收拾收拾写个申请去当最高院的法官算了,反正法无明文规定皆可为嘛。 //@兰和律师: #李天一#现行法律没有对公开审理申请权进行禁止性规定,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这是基本法理常识。因此,梦鸽有权利向法院提起此申请。市面上所谓申请违法的专家说法,是常识性误导。
- 签艺名无效,必须使用身份证上的名字。这个公开审理申请真心搞笑,李家之前口口声声说要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当然我也认为未成年人的隐私也确实是要保护的),对网络上直接使用“李天一”的真名表示抗议,而现在自己又堂而皇之的把“李冠锋”公之于众,贻笑大方。//@StartingHere: 签艺名这申请合法吗?展开全文
在隐私与真相的抉择之间,梦鸽女士勇敢地选择了后者。近日,梦鸽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让所有的事实、证据和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一切让事实和证据开口说话。
- 尽情作秀。//@乐宜李: 明知不可为而为,为表姿态?为配合权力?//@金文玮律师: 作为律师难道不懂涉及未成年人和隐私的案件是不公开审理的吗?// @蒋宏律师 :见鬼谁说字如人品
在隐私与真相的抉择之间,梦鸽女士勇敢地选择了后者。近日,梦鸽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让所有的事实、证据和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一切让事实和证据开口说话。
- 被微博屏蔽
听最高法院的朋友说,以下三个口号寿终正寝:三个至上;能动司法;调解优先。最高法院要调整航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