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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查询利用工商企业档案操作指引》规定:律师办理民事、行政诉讼、仲裁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下列材料:立案证明、立案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复印件或委托人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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