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是回喵星吧!!//@幸福公社大麦: 孙笑侠指出,国务院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第38条第2款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但公安部在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把“黄灯亮时”,改为“黄灯亮起时”,并对其重罚,属随意解释。
【“闯黄灯扣6分”应废止!】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孙笑侠认为,新交规中“闯黄灯扣6分”的规定,违背了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属于对上位法的随意性解释,不符合法治原则,应当废止。而“当公安部的黄灯亮时,法治的红灯也该亮了。”🔗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