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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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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谓贤: 将宪法更名为规定或通知吧!//@顾肃: 按此逻辑,根本就不应该用宪政这个词了。因为宪政的元素理念只属于资本主义,自称社会主义的制度根本不需要用这个专属于资本主义的概念。也不该订立宪法,那也是资本主义独有的呀。建议今后一律改称社会主义善良人治
    【红旗刊文:宪政关键元素属于资本主义而非社会主义】杨晓青:宪政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在党的领导下,为了人民的利益,通过法定程序,宪法和法律都是可以修改的。单独提“宪法和法律至上”,容易掉入“宪政”的话语圈套,这也是“宪法和法律至上”口号的局限性。🔗 网页链接 [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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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笑]//@香港在線: 勿长期爱一个人,要见异思迁//@王秀云: 温馨提示。勿长期吃一个地方的粮食,勿长期喝一种奶,勿长期在一个小学上学……可以接龙。然后找出可以长期做的事,或者问一下,什么事长期的
    【人民日报:防“毒大米”专家支招:勿长期吃一个地方粮食】简直不敢相信党的喉舌竟然发出这样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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