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肉娃的娘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肉肉娃的娘
//@兔桃: //@天涯八卦楼的硬盘: 视频已被屏蔽。果然是清新脱俗毫无背景毫无外力干涉公正公平公开受惊小兔子纯洁白莲花一般的铊公主啊!这次找谁哭诉的?我们不想“有罪推定”,你们做到“洁身自好”了吗? 🔗 网页链接 5月7日《观点致胜》栏目,朱令爸爸在采访中提到,北京市公安去的科研处的前处长王补临死前曾给他一份手稿。“他没有给他领导留下,所以我们现在手上很明显凶手是谁。”注:王补曾在97年找到朱明新夫妇,提供线索。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肉肉娃的娘
//@安普若-安校长: 一个国家的法律没有论证,没有公示,没有经过人大的讨论,就这么一拍脑袋就出炉了。这是不是那国家当儿戏,是不是拿人民当儿戏?//@任志强: 该改了。 孟晓苏:为什么将住宅地期限定为70年?我是知情者。1988年修宪和土地管理法都只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没规定年限。规定70年是1990年国务院55号令。当时法律刚允许土地使用权转让,定年限时谁也吃不准,觉得定50年短,定90年长,干脆暂定70年吧!就这么发布了“暂行条例”。现在不是不可以改。 展开全文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肉肉娃的娘
回复@天堂飞鸿: ……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