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时美刻电子商务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美时美刻电子商务
//@i微博改変中国i: //@周泽律师: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对公民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的自由进行限制,只能通过法律。我国立法法也是这样规定的。 鄙人最近会在报上解说法律解释在我国中央国家机构内的职权分际。“两高”越权一目了然:法律“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事项,只能经立法或法律解释路径解决,司法解释无权涉及。如果网络上能畅所欲言,本不必书面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但今天新浪禁言,当时让人感到封堵了唯一言路。 转发 999评论 159 原微博 美时美刻电子商务
//@柳溪散人: 经典 //@王甫律师: 这段话说得好! “五百次”最后肯定就是一个历史笑柄,是中国司法自我羞辱的一个标志,它还想实行?它不过就是一个拿来吓唬小孩的鬼符!如同反宪政的几个跳梁小丑只能在茶杯里掀起风暴一样,这回两高的司法解释绝不可能扭转微博所表达出来的强大民意,网络世界的确不仅是一个虚拟空间,而是可以瞬间转化为真实的巨流。 转发 1695评论 453 原微博 美时美刻电子商务
做淘宝的注意了,特别是做C店的,有没有发现最近360浏览器下,在淘宝首页搜索产品的识货,竟然默认链接到天猫,直接屏蔽C店,C店的店主伤不起呀!有图有真相, @淘宝红人 @淘宝购物打折 @淘宝数据官网 @淘宝潮女达人 @淘宝时尚风潮 @淘宝潮流单品 @淘宝鬼脚七 @龚文祥 @老高官方微博 关注 展开全文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