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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年代6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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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功权是个什么人物的确不很清楚,他被警方带走,必定触犯了法纪,应支持警方执法。中国现在的法律趋于健全,执法者必尽会秉公执法。对反体制反党污毛和鼓吹西方宪政者,必严励打击。而贺卫方作家天佑之类一齐跑出来叫器,为王鸣叫,似乎有些超出常规。试想,如果是其他人,他们会呼吁吗?所以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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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富裕 大大降低维稳成本】薄熙来回答(新京报记者吴鹏)提问时说: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在重庆的施政纲领里占有重要位置,就跟唱红打黑一样。他表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如果仅仅少数人富有,就会沦落到资本主义,我们就失败了。”🔗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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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论自由吗?倒薄极少数人可以在微博大行其道,而爱党爱国人民群众谈点看法就被封嘴销号。这样公平吗?利益集团和公知的代言人毕竟是极少数,你们只能一时得逞。邪不压正这是历史规律,任何人别想改变。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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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怕新浪的封杀再次发生。 烈火炼真金,千锤百炼,历经磨难。经千难而不屈,历百挫而愈奋。理想、追求 、信念和生命价值,不会因为境遇而有任何改变。这就是我们久违了的真正的共 产党员!这就是一面镜子,试问当今社会有几人能如薄一般(尤其的官员)通过 如此严峻的考验?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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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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