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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铁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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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妨对比着阅读,真相总会呈现。 分享自老孙常谈 《[转载]富士康白血病员工的一封求助信》 - 原文地址:富士康白血病员工的一封求助信作者:乔贵 我叫乔贵,男,1986年7月出生于甘肃省礼县永兴乡蒙张村,父亲乔... (来自 @头条博客) -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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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士康白血病事件# 请富士康回应:1、13名患者基本信息、准确的发病时间?有无更多患者?2、白血病发病率数据出处?3、作为电子加工行业其确未用苯类物吗,相关企业信息能否公开?4、13人中做过职业病排查的有多少?富士康驳斥每日邮报:患白血病员工未接触苯- 新闻 - 国际在线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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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是患者,我想说:去你的财务协助,给我依法诊断的职业病结论和相应的法定待遇!如果我是富士康工人,我会问:你没有使用可致白血病化工原料吗?作为一名专注职业安全卫生的律师,我只想了解:为何至今仍无一人诊断为职业病? 深圳富士康4年13名员工患上白血病 5人已过世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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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法律维权与建设# 20140904 卢某诉深圳某印刷厂职业病损害赔偿案,先走劳动争议渠道,被生效裁判文书明确告知民事赔偿需“另循法律途径解决”,后就民事赔偿起诉,今二审开庭,一审仅支持精神损害而无其他,理由是职业病赔偿属社保范畴。但既支持精神损害,为何不一并支持其他民事赔偿请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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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又一部关系广大劳动者生命健康的重要法律修正通过,修正案就行业自律、职工参与、违法责任等作了突出规定,对劳务派遣工、实习生安全保障等特定群体劳动者也作了一定规定。《安全生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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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纸的区别】实习律师小虎今天领到律师执业证,顺便办三件事:代缴诉讼费、劳动仲裁立案、领判决书,回来感慨:有证感觉完全不同,进法院都不用细查了,以前用实习证每次都被反复盘查。祝贺小虎实习圆满结束!律师江湖刚开始,有证无证的区别,日后有的是发感慨的机会,预祝刘大律师无量前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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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李伟杰之追讨加班费案】《守法经营乃是企业基本义务,特殊行业更需特殊劳动保障——李伟杰诉郑州铁路局工资及加班费、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二审代理词》🔗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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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李伟杰依法维权,但又看到另一铁路工人的劳动争议案件报道《马拉松式维权“战争”何时休?》http://t.cn/RPgABnz,我们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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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屈卫东诉某公司职业性眼病案】因三氯乙烯损害视神经,六级伤残职业病人屈卫东将深圳某能源公司告上法庭。仲裁期间企业即持续搬迁,屈卫东先后向工商、仲裁、法院等反映,要求采取措施以防其逃避赔偿责任,未果。屈卫东要求公司一次性付清伤残津贴也未获支持。法院是想等公司“走佬”再揩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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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永正诉新会中集职业病赔偿案】民诉法第206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江门中院调查已明确袁永正并无瞒漏抚养义务人,何以再审?更何以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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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法律维权与建设# 20140820南都记者采访:某工人入职某电镀厂20余日即因三氯乙烯中毒死亡(罕见!),单位有提供口罩,赔偿责任如何划分?答:工伤保险无过错,故工伤待遇不存在责任划分;民事赔偿则要看具体情况,单位在危害告知、职卫培训、劳保用品提供并指导使用等均落实后,方能谈减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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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法律维权与建设# 20140820 五级伤残苯中毒患者阿燕苦于工资太低,屡被单位“穿小鞋”,一气之下辞职,经病友介绍前来咨询。告知以她的情况,深圳除78个月本人工资的工伤保险待遇,民事赔偿也多不支持。而其血象并不稳定。不过30万元补偿,能支撑几年?职业病人,勿轻易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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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永正诉新会中集职业病赔偿案】此案可谓一波三折!仲裁、一审、二审、省高院再审、发回江门中院重审、执行、省高院再审……新会中集咬定袁永正隐瞒抚养义务人(漏算胞姐)信息,在执行了一大半后硬是启动了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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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切关注:湖南常德氟中毒观察对象黄耀峰,目前已进入职业病省级鉴定阶段。家属电告:上月抽选鉴定专家只抽了号,今鉴定办提供多名专家名单并要求其核对确定,黄要求与上次所抽专家号核对,被告知须重新抽选专家。职业病最终鉴定,关系患者终生利益,岂容如此随意!求真相!开胸验肺之惨,不能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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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法律维权与建设# 20140813 广州萝岗开庭。职业性白血病,三级伤残。电池生产企业。公司方称劳动合同中已告知职业危害,比如铅、酸、油墨等,但没有苯,也没有苯所致血液病的告知内容。职业病防治制度中的告知义务,应当全面、准确。否则,避重就轻,顾左右而言他,劳动者的知情权就无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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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保障制度存在诸多不足,解决之道,建立职业病特别救助基金乃根本,既能为患者提供必要的保障,也能减轻企业压力。患上苯中毒职业病职工诉求百万赔金 _金羊网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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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企业来电,希望我能代理其与职业病员工的争议案件,但担心我先入为主。我从来没有说只代理劳动者,但我倾向认为职业病一般不可能是患者自己有意造成。律师不是政客也非道德家,但律师可以有自己的立场,在接受委托后如果发现违背自己的良知与立场并因此与委托人利益冲突,最好的选择是解除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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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法律维权与建设# 20140416 一周之内,我们接到数份深圳有关职业病民事赔偿案的司法文书,有以举证不能而完全不支持的,也有因并案请求工伤与民赔而不支持的,还有只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而同期内我们也接到东莞等地支持民事赔偿的司法文书。同地同案同法,结果完全相左,深圳,何时支持民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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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手牵手工友活动室: 工厂拒绝或者不能提供环境监测报告的,可向安监部门投诉反映,安监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工友的证言当然有效,但前提是工友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须确证。
    #职业病诊断难# 20140301 深圳某电机厂女工阿萍负责移印,长期接触含苯、甲醛等有毒物质,无任何防护措施;两年前查出血象异常,单位隐瞒不告,也从未调整其岗位,包括怀孕期间;一年前被诊断为白血病。2013年9月,阿萍要求做职业病诊断,单位未能提供在岗期间环境检测报告,诊断机构至今尚无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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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诊断难# 20140301 深圳某电机厂女工阿萍负责移印,长期接触含苯、甲醛等有毒物质,无任何防护措施;两年前查出血象异常,单位隐瞒不告,也从未调整其岗位,包括怀孕期间;一年前被诊断为白血病。2013年9月,阿萍要求做职业病诊断,单位未能提供在岗期间环境检测报告,诊断机构至今尚无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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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诊断难# 20140223 一内蒙古网友求助,称其丈夫长期从事井下风钻,肺部纤维阴影已极为严重,去北京大医院检查专家一看胸片就称典型的尘肺,但在当地一次诊断两次鉴定全走完也没能鉴定为职业病。外地专家看过其诊断用的胸片及鉴定结论后,指鉴定结论的专家签名竟然出自同一人之手!还能怎么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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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赔偿难# 深圳尘肺患者老卢之前在工伤赔偿案中要求民事赔偿,终审判决指引其另循法律途径。今天代理人带着老卢去法院立案,单独诉求民事赔偿,结果,立案庭要求当事人先去走仲裁,称是法院内部的规定。代理人指着判决书:中院判决要求另诉,表明民事赔偿非劳动争议,如何还要劳动仲裁?无言。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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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士康工伤张廷振# 今天本案开庭,气氛紧张,因公司方作不实陈述,张父当庭拍案怒斥,庭审数次中断。主审法官以最大克制保障了庭审的顺利进行。多位工伤工友、民间机构志愿者、媒体人士旁听了本次开庭。从法律上看,张廷振与深圳富士康存在劳动关系确凿无疑。相关分析我将在办案手记中专文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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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拯救刑事诉讼法,保卫法治: 拯救刑事诉讼法,保卫法治 ——致全国刑事诉讼法专家学者、实务部门领导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各位法学大家: 我是李金星律师,一名来自刑事辩护一线的基层律师。我因...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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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重的代价,患者和家人和社会在承担。 20131102《深观察》:沉重的呼吸[深观察]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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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士康工人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张廷振父亲来电:接通知,明天上午在有关部门主持下与富士康公司就张廷振工伤一案进行协商。张父希望我能陪他一起去参与协商。不过,有关案情我仍需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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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悬案】死亡两天后,死者父亲赶到事发地,相关方面却在未得到其本人委托手续时,转以其他亲属名义匆匆火化遗体。又,同一判决书显示,坠落处为六楼天台,门锁及天台防护栏均完好无损,仅在护栏内侧发现少许擦蹭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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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zlxjl: 同问! //@zlxjl: 对陈有西我有两点看不懂:他是夏俊峰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却言明不方便接受采访;他不是李某某的辩护人,但在其微博上却尽心竭力地为李某某发声。这是为什么?
    【列阳式、有西式辩护逐一走向终结!】刘志军案,列阳式的过场型辩护遭到普遍的非议,”大牌”律师接受指定辩护并配合表演,已经成为法治的败坏者;夏俊峰案,辩护词隐而不发、执行死刑居然不敢接受采访,这种“政治大局”型律师也必将走向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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