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竹摇青影的头像

竹摇青影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竹摇青影

    转发微博
    【新快报头版:呼吁放人】陈永洲被长沙警方跨省,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对此我们要呐喊:请放人。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我们一直以为,只要负责任地报道,就不会有问题;万一出现问题,我们登报更正致歉;实在严重,对簿公堂...但事实证明,我们太天真了...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6910评论 111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竹摇青影

    转发微博
    【疑罪从无】今天,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排除了王书金杀死康姓女的嫌疑。那么,我们现在可以名正言顺地要求该院也遵循同样的原则,重审疑云密布的聂树斌案。我们也郑重呼吁:在聂树斌案重审结果发布前,最高法院不得核准执行王书金死刑!
    转发 8584评论 254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竹摇青影

    面对张志新,活着都是一种耻辱,面对王功权,坐着都是一种罪过,面对张雪忠,发言都是一种嘲讽,面对张家川这个16岁的勇敢少年,所有沉默的成年人都失去了重量。
    1. 微博附图
    转发 2697评论 39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竹摇青影

    转发微博
    【商界再无王功权】王功权或是中国最有情怀的商人之一:感性的时候,他喜欢诗词,为爱“私奔”,裁员时会落泪,也曾立刻飞到美国看望情绪不高的女儿;理性的时候,他关注社会转型问题,积极投身公盟工作,当商业不再值得留恋,他果断选择退出……🔗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9772评论 65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竹摇青影

    “刑拘”“王功权” 若只是这两个关键词倒也罢了,偏偏这两个关键词带出的第三个关键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思考]此罪情节严重才能入罪。不禁十分好奇王功权是如何“聚众”?→聚了多少众?→难道粉丝数?如何“扰乱”?→引起转发、评论?如何“情节严重”→……?扰乱了哪里的公共场所?
    转发 590评论 71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