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白林坡的头像

白林坡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白林坡

    【夏俊峰】已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家属去看守所见最后一面。几年争取,无力回天。 只能祝@沈阳张晶 强强 夏俊峰的父母坚强。这是一种怎样的绝望啊,对生命,对法律。一个小贩与中国法治,此案将在中国法制史上留下一笔。
    1. 微博附图
    转发 33154评论 724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白林坡

    【刑拘找我,放开孩子】今儿,看到最给力的一句话:转发500条算个屁!诛九族也没挡住大秦灭亡!
    1. 微博附图
    转发 3259评论 92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白林坡

    宪法是根本大法都是摆设 各位还讲什么法治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少看到公民有这些自由,看到的多是“非法言论”、“非法出版”、“非法组织”、“非法集会”,好像宪法规定的这些都是非法的了。公民“合法”的自由跑到哪儿去了呢?
    转发 351评论 10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白林坡

    派系斗争罢了//@徐昕: //@张开磊: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早干什么呢?非得把硕鼠养成大象。
    【内部人士:蒋洁敏腐败金额惊人】期待蒋洁敏成为继刘志军、刘铁男之后,中国公布财产的第三位高官!
    1. 微博附图
    转发 1999评论 44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白林坡

    //@忧郁的安心: //@迟夙生律师: 回复@与章: 来前认真研究了这家法院的风土人情,这是一家在世界上有名的法院,曾经因陈案将斯伟江大律师拒之门外。 //@与章: 多加保重!当地彪悍成风,要预防他们的粗野
    我会继续死磕在这里!我会与刑讯逼供这一游荡在每个公民头上的恶魔做殊死一搏。现实中往往是做贼心虚的法官瞪着眼睛把逼取的口供、证言作为有效证据认定,把无罪的人判成有罪、把罪轻的人判成重罪!法官安全了冤案产生了。昨天他们依据沂南刑诉法警告不许发微博了,危险伴随我!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白林坡

    @蘇一新: 【汤灿入狱的真相】其实一手捧红汤灿和最终把汤灿送进监狱的是同一个人。原因是因为汤灿的红杏出墙,该大人物是汤灿的干爸,由于干爸年事已高“干不动”了。于是汤灿便另寻了一位作家做情夫,并决定两年之后结婚。这位干爸不说大家都知道。而那个情夫作家就是孙钥洋……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