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琪_小鸡菇五号爱里斯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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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景洲: 你说人家脸红,人家不脸红,转500次后问题就大了![偷笑] //@何兵: 两高的法律人应当脸红。 //@章立凡: 【恶法一定会被恶意滥用】还记得吗?2高司法解释出台的当晚,我说了一句话:“一定要等第一个案例出现,就有得说了。”@张千帆pku @章文的文章 [挤眼]
    【甘肃初中生发造谣帖转500被拘 父亲:儿子是出于正义感】9月17日,甘肃某县初三学生杨某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此前,杨某发微博质疑该县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杨父称,儿子对社会没有一点仇视,发微博是出于一种正义感。游行是死者家属自愿发动,与杨某无关。(新京报)🔗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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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马上要出来说管理那个微博账号的是临时工不是法官了[闭嘴][闭嘴][闭嘴] //@陶景洲: 法院的水平难道真这么高?这算草菅人命吗?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曾成杰被枪决未通知其家属,长沙市中级法院如此回应并很快删除。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23条规定:一审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亲属申请会见的,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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