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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保护法本来就是个糟粕,"小孩是地球上最可怕的生物,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强烈建议受害父母生下第二胎,速度培养,过10年就可以以德报德了。 //@张剑枫: 第一,活到现在真不容易;第二,杀人要趁早,判得轻// @LADYLUKIA :[衰] //@香香熊宝宝: [衰]
    【小学女生肢解同窗】一名未满13岁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肢解。因其作案时未满14周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其收容教养3年;受害人家属获赔10.8万元。网友:令人担忧、震惊!祖国的花朵,岂能长成“食人花”!(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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