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5年前家中曾经被盗损失5000余元财物,王先生在接下来的几年中一直拒交物管费,最终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虽然他自认为拒交有理有据,但最终仍输了官司。记者昨日从芙蓉区法院获悉,法院近日审结此案,判决王先生支付欠缴的物管费和违约金共计6000余元。🔗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