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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肥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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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志强: 如果你和我一样,曾被以贪污罪拘捕,关了一年多,以投机倒把罪判缓,经上诉后无罪释放的经历时,就会知道程序公正的重要了。 //@王冉: 任总说得对。
    我不知道一个人是否犯罪,这要由法院依法判决。但我知道中国的法律已从有罪推定改为无罪推定。未判决之前只是嫌疑人,且不应自证其罪。更依法不得在法庭审判之前用官媒大肆向公众公开案情,以操纵影响审判。如果司法程序都不能依法办理,又如何证明司法公正呢?官媒在审理之前暴光的案件不是第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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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中国青年报记者李新玲微信: 人为父母的都应提出抗议:这几天的新闻太脏!不管是李天一还是薛,不管真相背后多么复杂,都是肮脏和恶心的,媒体对于违背道德的行为都不应描述过于详细,污浊青少年听觉视觉,更会污浊内心。媒体当自省自律,为自己的孩子想一想!拜托各位朋友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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