咆哮的爱国贼!大陆籍薛义,07年在日本扔瓶袭击李登辉,李说:“个人的抗议,是民主国家常见举动,希望薛义回到大陆,也一样可以。”国人闻之,冷汗!无语!又闻大陆籍留学生张天璞高调抗议美国副总统,要他道歉!大陆层出不穷的强拆自焚!城管暴力!官员奸淫幼女,这些“爱国者”抗议了吗?敢吗?
- @谭敏涛在西安: 当法官的角色错位和越位时,律师辩护的意义何在?当法庭成了公检两家联合演戏的舞台,律师可行、有效的辩护方式又是什么?如果放任庭审程序不义,律师的辩护价值又何在?死磕行为是否应当坚持和推广。且阅我一篇之前回应之作《律师为何批评法官?》🔗 网页链接
北海银海法院驱逐律师事件又见新闻通稿出炉,试问银海法院:1、律师发言缘何总被法官打断和制止?2、纪委办案难道不能质疑和讯问?3、法官剥夺律师辩护权依据何在?4、法官限制和打压律师辩护,律师难道不应抗议和声讨?5、见多了通稿说谎,督促公开庭审录像,还原事实,到底是法官枉法还是律师违法?展开全文
- //@石讷shine: 社会主义并不是一个必要的概念,它的逻辑要素和人道情怀都很好或更好地表述在普世价值里。
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质上是一个福利概念,即资源分配的社会共济,其他任何解释都是穿凿附会、偷运私货。与这个古老理想相匹配,产生各种制度安排。有宪政民主,有开明专制,有法西斯,所以,你会在不以社会主义标榜的国家发现她的姿容。唯一成功的匹配是宪政和经济多元化,中国离社会主义最远。 【震惊】律师接到司法局指令,不得代理强奸幼女案。不是不准其为强奸幼女者辩护,而是不准其代理幼女。呸![弱]
丁祖晓,女(1946--1970),湖南湘西人。因反对毛的个人崇拜惨遭杀害,年仅24岁。审讯二百四十多场她拒不认罪。判决时她刚喊出“真理”一词即被强行按进生石灰,牙关被刺刀撬开,塞进棉花。刑场上她拒绝下跪,被按倒后挺身而起。枪响中弹她愤然转身,怒视刽子手,子弹再次从前胸射入,她仰天倒下。展开全文
从贪几十万几百万,到贪几十亿几百亿;从玩妓女明星,到玩幼女稚女。。。还想再腐到什么程度?!还想再烂到什么地步?!不要跟我说什么这是个别现象,不要跟我扯什么问题正在解决。邪恶包庇腐朽,强权纵容堕落,已经恶心到无以复加了!人在做,天在看;人在做,人在看!大家心里都有数:没治了! 1945年中华民国对苏签订条约,苏联重新承认中国对海参崴的主权,但1949年,是谁将海参崴拱手相送苏联?1957年,是谁将夜莺岛送给越南?1960年,是谁将相当于整个安徽省面积的南坎、江心坡送给了缅甸?1962年是谁将长白山一分为二送给了朝鲜?。。。所有毛粉,诬蔑别人是汉奸前,请先弄清谁是真的汉奸!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