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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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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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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今年第23号强台风“菲特”影响,截止7日上午11时过程雨量达122.4毫米;全县外河水位暴涨,于城水文站截止7日中午13时测得外河最高水位1.88米,超警戒水位0.22米,预计我县水位仍有上涨趋势,请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洪排涝工作,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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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排放水通知】 受今年第23号台风“菲特”影响,我县出现强降雨,今天8时于城水文测得水位1.47米。南排工程继续开闸放水,其中南台头闸开2孔,时间为4:35—10:45,17:10—23:10;长山闸开3孔,时间为4:50—11:30,17:20—23:40。请大家相互转告,过往船只注意安全,沿岸各单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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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第12号台风(潭美)15时中心位于温州东南约311公里洋面上,未来以25至30km/h向西北偏西移动,将于今夜到明晨在闽中到浙南一带沿海登陆,最大可能登陆闽中北部沿海。下午我县召开防台工作视频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江莺、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责任人参加,镇(街道)责任人在分会场收听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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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七一”建党节之际,县水利局领导带领走访组一行赴结对村——沈荡镇五圣村走访慰问老党员,给他们带去慰问金的同时更送去了党和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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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您有河道禁止性行为吗?】《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性行为和限制性行为的设定基本上沿用和综合了《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原《浙江省实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了少量增补。亲,这些行为您有吗?望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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