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案说法#工作时间未请假提前下班,发生机动车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案情简介】 方某是某服饰工伤的职工,工作时间为每天8:30至17:00。某工作日约14时,方某离开单位提前下班处理私人事务(详见长微博) ... (分享自 @长微博工具) 🔗 网页链接
#以案说法#【奸淫幼女 无论自愿与否均以强奸罪论处】受害人高某某(12岁)与被告人李某偶遇后认识交往并恋爱。2012年8月5日至6日期间,二人在被告人李某之母租住房内同居,受害人自愿与被告人李某发生性关系。法院以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详情如下
- 祝贺@天音律所 在2013年海宁市律师事务理论研讨会上荣获优秀组织奖!感谢来自法律服务机构的100多名法律工作者到会参加研讨会,颁奖完6个三等奖、4个二等奖、2个一等奖、1个组织奖后,2013海宁市律师事务理论研讨会圆满落幕! 我在:南苑路
- 感悟:@天音律所 朱良律师:"刑诉法修订是一大进步,是机遇也是挑战,操作中要胆大心细."
- //@沈兴龙: 在校大学生伪造各种文凭、毕业证、专业证明试聘,其可能引发以下民事赔偿责任
【在校生试聘】在校大学生伪造各种文凭、毕业证、专业证明试聘,其可能引发以下民事赔偿责任 :伪造毕业证应聘成功并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构成欺诈,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公司与试聘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如果公司具有对应损失,可要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网页链接 #【和助理说】#办案不只是面对法律,还要面对法官、委托人、对方当事人,律师执业是法律和处事的有机结合,故而律师的优秀并非取决于案件的胜败。如果仅仅因为案子胜诉当事人感谢你,不奇怪;如果败诉当事人仍然认可甚至获得同行尊重,则为幸事;相反,案子胜诉却得不到当事人认可,只能算悲哀。
又到#青年干部夜学#时,此次夜学定于今晚6:30时在海州街道前大楼5楼会议室进行。届时,将由@中一在线 为大家作微博知识讲座,请局机关、各司法所、市公证处青年干部准时参加。今天气温较高,欢迎有兴趣的朋友前来共同学习,席位及热茶将为您预留。
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为期一个月“律师走访中小企业”专项活动于近日圆满结束,全市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重点走访了各地在本市有一定影响力和典型性的中小企业以及存在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257 家。🔗 网页链接 @浙江峻德律师事务所 结合本次活动到顾问村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的法制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