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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寻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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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老人路边卖菜 眼睛被城 管“碰”瞎?】5月,李云秀在祁阳县卖菜。李称当天有菜贩喊城 管来了。她抓起菜篮,“城 管一脚踢飞菜篮、抢走我的竹竿,朝我戳过来,戳到我眼睛”。祁阳县城 管局:城 管队员不小心碰到菜篮,竹竿弹起后误伤李,是“意外事故”。李的右眼昨日摘除。(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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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说,虽然咱一直用最低线来要求自己,但是咱面对公众时脸皮上的脂肪高啊//@何三畏: 发这样一篇言论到底有多少稿费啊?//@陈朝华: 法律是底线。
    【夏俊峰案:同情是美德,法律是底线】不希望夏俊峰死,是站在人性和感情的角度。但在法治社会,法、理、情三者之间是有铁一样的排序的。同情是美德,但法律更是底线。承担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法治社会里每位个体的必须,也是法治存在的基础,个体权利的保障,社会秩序的保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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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宪君: 回复@我是谢秋: 我说话不是很严谨,该骂就骂,别涉及老人和女人就行! //@我是谢秋: 平正和的意思我看的懂,但老赵你昨天讲的那讲的就不好听,要骂你。 //@赵宪君: 把夏俊峰事件进行社会化运作,指使家属打悲情牌,加深被害人家属和夏俊峰家属对立,我这个讼棍都气愤!
    【杀夏者,讼棍也!】夏属激愤杀人,本有不死可能。律师如引导被告悔罪,动员家属赔偿并拿出诚意求得被害家属谅解,加上城管亦有责任,夏或许尚有活路。但讼棍为名利,鼓动夏拒不认罪,利用社会对不城管不满进行炒作,把夏打扮成悲情正义英雄,突破了被害家属和法官的容忍底线,直接把夏送进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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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明显金钱和权利是强攻,法律是弱受,然后生出了ZGTS这种不伦不类的妖怪//@北方愚: 转发微博
    网友神评:法律和权力金钱轮流发生性关系,生了个私生子叫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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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某些义愤填膺的媒体前同仁上一课,如何判断信息真伪:1、民间对隐私事件细节描述过于详细,而这些细节除警方外不可能知道(跑了两个保安);2、细节中掺杂假信息(A片图片冒充死者),这就要更警惕;3、超于常理,比如说保安轮奸、公安掩盖;4、熟悉政府的僵化办事流程。这是逆推法,可以少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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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梦送了你一只"银王号",然后你把它杀了。这是个什么情况...@毗玛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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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一个日本短片,猫汤。估计@毗玛雅 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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