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话说得聪明!好像啥都没说,又好像啥都说了。不知不觉间,骂了想骂的。聪明!→//@李蒙不蒙你: 立二拆四这人是很讨厌的,不过讨厌不一定等于有罪,公权力还是应该尽量克制,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滥施刑罚。相比于那些讨厌的人,公权力的滥用才是每个公民的梦魇。//@陈伟丰V: //@记者联合调查: 转发微博展开全文
【立二拆四、秦火火被刑拘】北京警方日前打掉一个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4人。秦、杨称: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via@蔡小心 展开全文 - 袁律师的境界真高!只是此举与他们批判的“出卖朋友”差不多。区别仍是没证据。另外,在卖人的同时,不忘把自己圣人化。既然那案子你没弄清,怎么能下结论?//@迟夙生律师: //@浦翠兰律师: //@范忠信: //@袁裕来律师: 这位所谓的朋友就是纪许光。这是我唯一一次与他接触,他私信问了电话,然后联系了我。展开全文
【你特别有钱有地位,跟我有关系吗?】接朋友电话,说有大案,让我马上飞北京。什么大案?当事人说,法院要就一起煤矿行政案件举行听证,具体案情他也说不清楚。当事人说他还有其他矿100多亿。我说我更加关心的是案子,案情也没弄清楚怎么接案?后来,朋友说他家门口有人站岗。我说我没准备卖自己……展开全文
- 回复@OB40274: 好吧。你们继续造声势吧。我只信结果。 //@OB40274: 后面的问题不是已经回答你了吗?你看到的声势浩大,民意汹涌,是广大的网民。陈宝成自己的那几个朋友发不出这么多帖子来。 //@沉默白桦林: 双手赞同!为什么那些律师不盯着关键做实在工作,而把智慧、精力和时间用在造势上? 展开全文
陈宝成案有如下事实:1、金沟子村的土地征收是为了商业开发,而非为了公益建设。2、对金沟子村土地征收的手续严重缺失,没有征地许可证,也没有施工许可证,属非法征收,非法强拆,非法施工。3、陈宝成是为帮助遭挖掘机强铲强挖的陈青沙而一同“御敌”。非法强拆非法施工在前,抗拆在后,谁是谁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