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幅图真是国人特别是掌公权者对法治一词理解的鲜活例证。对了,右下角应印几个小字:啥啥委办局府所宣,以彰显本幅合法性。
- 希望昨晚至今的传言不是真的,祈祷!//@章立凡: //@张明天: 祈祷!//@王瑛006: ?!//@杨锦麟: 人命關天! //@沈阳张晶: 谢谢大家,我今晚边发微博,边祈祷到天明…[泪]//@沈阳张晶: 请给夏俊峰一次机会吧,给我们母子一点希望吧,张晶跪求最高院…[泪] //@沈阳张晶: 请不要这样对我们好吗?天呐…帮帮我展开全文
夏俊峰案最高法的复核难道是有结果了吗?请问@沈阳张晶 是否有收到消息? - 人民法院报的这篇文章应该把两审判决讲清楚了。http://t.cn/zjETqMW版权律师Jack: 谢谢分享!求判决书链接。//@俗哥辣弟: 温州中院判决荣盛公司诉温州鹿城工商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里认为工商部门应鉴定是否为假冒,不应将真伪鉴别权交给商标权人,是否可参考?//@广西阮子文: 展开全文
【假冒注册商标罪】我国《刑法》第213条,对「假冒注册商标罪」作出规定。“行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问题:1.本罪主观方面要件,是否要求行为人“明知”;2.认定为本罪共犯,是否要求行为人“明知”而客观上提供特定帮助行为?谢谢!J.k - 卢主席请的不是律师而是“法律爱好者”吧?如果卢主席请律师这事儿被人忽悠了。似乎很影响形象哦!//@版权律师Jack: //@法治门徒邵铭: 这个律师要么是不懂法,要么就是忽悠不懂法的卢主席! // @王才亮 :丢人啊!卢先生以巨款请了著名律师却署名"兴律师"是打谁的脸? // @版权律师Jack :展开全文
。灾难已经发生,没有必要掩藏真相。呼吁立即停止掩埋,将所有物证运回妥善保存,作为研究车辆破坏性试验最珍贵的实物资料。并建议检察院介入调查,对此事的决策者以毁灭、伪造证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